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采购生产车辆询价公告
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进行生产用车采购项目询价,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与报价比选,请按照我公司要求于11月18日17点前给予合理的报价。
一、投标人资质要求
(1)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(2)报价人未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
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(3)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;若是关联企业,则关联企业在该项目(标段)投标/报价均无效。
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以下关联关系,若投标单位存在以下关联关系,则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均被否决: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;单位之间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,如母子公司;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%以上,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 25%以上。 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,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 25%以上,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;
双方在实质上具有其他共同利益的如下情形: 1、双方之间有相同自然人股东的; 2、双方同时持有第三方公司股份的; 3、一方自然人股东在另一方担任董事、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; 4、双方之间有相同董事、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。
二、采购内容
品牌名称 | 规格型号 | 预采购 数量 | 价格(元) |
奇瑞 | 奇瑞瑞虎8 2024款荣耀版230TCI自动卓越版5座 | 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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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(1)签订的合同为年度合同或者批次购销合同,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能变化,结算方式按照订单和实际到货数量结算。
(2)货物要求:以上所报货物配置除特殊要求外,其余均按照标准功能、参数提供。供应的汽车必须是近期出产的全新合格正品,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。
三、产品质量要求:
1、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,整机无污染,无侵权行为、表面无划损、无任何缺陷隐患,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。
2、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:
1)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、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;
2)符合需求和响应承诺中甲方任何的合理最佳配置、参数及各项要求;
3) 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。
3、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,具备出厂合格证,序列号、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,并可追索查阅。
4、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,保修手册,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、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,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。
四、报价要求:
(1)产品报价为最终优惠的裸车价格,含运费,不包含上牌费、购置税、保险等其它费用,投标人根据车辆型号,供货期要求报价。
(2)付款方式:产品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后,甲方在完成初步验收并签字确认收到产品,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,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车辆全款。
(3)供货方式:根据我司发出的标准采购订单或者合同签订的数量供货。
(4)交货地点: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或采购员指定地点;
(5)供货周期:在合同签订后的45天内;
(6)合同签订方式:签订的合同为年度合同或批次购销,合同有效期为一年;
五、评选方式:
满足我司技术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,一般以最低价为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。
六、投标方式
报价文件密封递交至: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北环二路产投标准化厂房综合楼10楼,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陆登 13721268626。
宿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
2023年11月15日